第(2/3)页 百里苏听闻后,点头。 抬眼,是一望无际的草原,天茫茫,地茫茫的。 辽阔到你心也宽了不少,他是释然的笑,“朝歌,我已经不在意了,过去已经过去了。” “他是我兄长,同胞生的亲兄弟,血水之情,怎么可以轻易抹去呢?” 因为双生子,他作为“祸”的代名词,被冷落,被遗弃。甚至装疯卖傻,来苟且偷生。 就像朝歌所说的,过去是阴霾,那么明天是晴天。 他应该拽住以后的明天,不是么? 抓住她的手,一同拉着马缰绳,调皮偷亲她雪白的脖颈。 偷亲一下还不够,左右各一个,明显是意犹未尽。 朝歌想开口骂,这还能专心赶路么? 然,抬起视线,望他乐开了花的笑容。 该是怎样的心情,会有这般清澈的眼底,绽开如花的唇瓣。这份美好,朝歌当然不忍泼灭。 于是,任由他去了。 终于知道,什么叫给点颜色,能开染坊。 摆明指得就是百里苏这号人。不对,还有百里颜。 果然,他和百里颜不愧是双生子。 这无赖起来,还是十足的相似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