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四章:汉奸谄媚-《大明帝国日不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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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无论被动还是主动,民族融合必须进行,整个中南半岛的原体制被打破,武装汉民出现在每一片沃土,保、甲、里、亭、乡镇、县、州、府一级一级负责制使得“南明”政府如臂使指。

    黄胜已经在考虑升级管理体系,因为以府作为最大地方行政机构很明显已经不合时宜,是时候划分省份了,很快“南明”十个承宣布政使司和一个直隶区闪亮登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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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崇祯十二年正月,大明朝廷进洪承畴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蓟、辽军务,此时洪承畴的权力和袁崇焕有一拼。

    内地流寇之乱貌似已经平息,辽事也不算太坏,皇帝对大明剿寇第一功臣洪承畴寄予厚望,期待他练就强军平定辽东。

    练兵铁定需要粮饷,可是朝廷财政入不敷出如何支撑洪承畴和方地营伍练兵?

    于是乎,练饷加派宣告登场,至此为止辽饷、剿饷、练饷合称“三饷”加剧了农民负担,成为大明亡国的祸根之一。

    其实“三饷”合计只不过九厘银子,折合成为粮食不过一亩田地多交十几斤稻谷而已,不至于就是大明亡国始因,有些学者就是这样认为。

    其实不然,国家的“三饷”就要十几斤稻谷,这可是入库数,要满足这个条件,地方上的加派就不会少于双倍,衙差的费用、仓储的损耗、各级的贪墨都是农民买单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亩产极低,北方一亩上田在好年景也收获不到二百六十斤麦子,加派的田税就超过百分之十接近百分之二十,地租、正税又要交多少?

    如果因灾减产,老百姓那里能够靠种田得到一点点收入?

    种田没有收入、得不到口粮还要倒贴,农民难道傻吗?谁还会坐着等死?

    大量的自耕农破产逃亡的势头又开始蔓延,剿寇的成果化为乌有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还是崇祯不会治理国家,他没办法从既得利益者手里榨出油水,只会傻兮兮向田亩、丁口要税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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